昨天,有位网友在微博上艾特萧陶,点开他给的链接,原来是一段美国《世界日报》副总编魏碧洲的受访视频。魏碧洲在视频里说的这件事,萧陶早就有所耳闻,但这段视频倒是头一回看到。
《世界日报》是最先报道周立波在美被捕消息的华文媒体。魏碧洲在受访中明确表示莫虎没有主动向他们通报,但他承认他跟莫虎核实过。魏碧洲还问莫虎,明天早上是不是要过堂,莫虎回答说是。魏碧洲还披露了该报记者朱泽人获得该消息的途径,说报社为此奖励了这名记者。
其实,早在7月16日发表的一篇短文里,周立波就曾提到过这件事,只是没点出魏碧洲的名字而已。从文章的内容看,魏碧洲的解释,周立波不仅不相信,反而认为他跟莫虎是一伙的。周立波信与不信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魏碧洲说的是不是真话。
萧陶判断,第一,魏碧洲是《世界日报》的副总编。说假话,对于一个职业媒体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应该比你我都清楚。第二,莫虎常年在《世界日报》做广告,但他的广告版面并不大,就是一小条。作为该报的一个广告客户,莫虎有没有必要为了讨好《世界日报》而置自己的名声和职业操守而不顾?再说,向《世界日报》通风报信,莫虎又能得什么好处?律师是最精明的一群人。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别说莫虎这样的大牌律师,就是新入职的小律师,一样也不会做。
有位网友在这段视频下面评论说,莫虎应该回答魏碧洲“无可奉告”,而不是“是”。换位思考,假如你的朋友来跟你打听这样一件事,你会跟外交官一样说“无可奉告”吗?如果你做不到的话,那么又何必去苛求别人呢?
周立波与莫虎相识于年,此后两人的关系时好时坏。刘国生的事,萧陶这里就不展开细说了。刚被保释出来时,周立波说莫虎是他十多年的老朋友,是他家的律师,中国人帮中国人,如今莫虎却成了他嘴里的“专‘吃’中国人的披着中国人皮的美国恶虎”。萧陶数了数,周立波一共列出了莫虎的“十宗罪”,其中的“两宗罪”是“第一时间报料给了媒体”和“不是第一时间为我取保”。在周立波看来,这“两宗罪”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对于“第一宗罪”,魏碧洲的受访视频无疑是对周立波的最好的回答。下面萧陶来说一说“第二宗罪”。
年1月20日,周立波一案第一次开庭。开庭之前,周立波才见到前去保释他的莫虎。周立波说的第一句话是“大哥,你怎么才来”。莫虎去晚了,害得周立波被多关了一整天,他心里有怨气完全可以理解。莫虎告诉他外面有媒体。事后,周立波把这两件事挂上了钩。
在周立波看来,莫虎晚一天来保释,一定是为了配合《世界日报》。莫虎应该是从孙医生那里得知周立波被捕的消息的(此处略去描述经过的五十多字)。推算下来,莫虎接到孙医生的电话应该是在1月19日上午九点前后,可那时当天的《世界日报》已经出完报。周立波认为,为了上第二天《世界日报》的头版头条,莫虎故意推迟一天去保释。对此,魏碧洲的解释是他们是19日晚上十点才得知周立波被捕消息的。核实之后,报社临时决定更换头条版面。如果他说的是真话的话,那么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因果关系,更没有事先预谋这件事。
至于莫虎为何要等到20日才去保释,答案其实早就已经揭晓了,只是多数人没有注意看而已。说到这里,萧陶就不得不再次提起那份警方的案情通报。有周粉造谣说萧陶伪造了这份案情通报。一位网名是“巴山薯”的网友特地向最早出示此案情通报的美国中文网求证,美国中文网答复说:“我们已经证实这是记者从警局警察手里拿到的一张警方调查报告,是真实可靠的。”这样的回答无疑是给了那些造谣者一记响亮的耳光。
事实上,拿骚县警方也已经对这份案情通报进行过确认,萧陶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这份案情通报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写的:“TheywillbearraignedonFriday,January20,atFirstDistrictCourtinHempstead.”翻译成中文是“他们(指周立波和唐爽——萧陶注)将于年1月20日星期五在亨普斯特德(Hempstead)的第一地区法庭过堂。”
依照美国的法律,要把周立波保释出来,首先要过堂,由法官核准保释,并确定保释金的数额。警方的案情通报里所写的过堂时间不是1月19日,而是20日。周立波被多关押一整天,这笔帐还真不应该记在莫虎的头上,因为莫虎根本就无权决定第一次开庭的日期。
退一步说,如果对这份警方案情通报的真实性存在异议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去法庭查询开庭的排期,也可以向拿骚县警察局提出FOIL(信息公开)申请。不去查询求证,而是主观臆断,目的应该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水搅浑,转移公众的注意力。萧陶多次说过,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在其自媒体上肆无忌惮地攻击他人,并纵容不明真相的粉丝搞所谓的网络暴力。打虎英雄受人尊崇,但打“虎”英雄不是吹出来的,“景阳冈”更不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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