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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要搞私掠船因为自由民主不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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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里岩

最近美国海*学院会议论文集一篇正式发表的由两位美*退役海*陆战队上校所写的“学术”文章,其主题非常有趣——建议美国再次发放私掠船委托书,在世界各大洋上对中国的商船进行打劫,这样子就能让中国以外贸为主的经济完蛋,不然中国海*的壮大速度太难对付,美*已经使出全身解数估计也对付不了保卫家乡的中国海*。

文章还分析了一下,美国私营*事承包公司蓬勃发展,要是让他们去搞这个项目美国*府不用花几毛钱,而且还能大有赚头。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没好意思说出来的潜台词——这么干能逼着中国海*护航去,这样子可能就会分散了保卫家乡的兵力。

这个脑洞倒是很有意思,不过稍微分析一下就知道即便美国就算是这么干了,恐怕也达不到他们想要的效果。

先说说“私掠船”是怎么回事吧。

大航海时代还没开始的时候,欧洲国家中除了意大利那一堆把持地中海贸易的城邦共和国,没谁有心情搞一支海*。毕竟当时除了地中海之外没多少贸易,但是要是能偶尔去抢劫一把对手在其他地方的沿海贸易船,这个打击不管大小都算是打击吧,而且还能顺便发点小财,也算是不错的主意。

刚才不说了么,那时候欧洲国家没钱去搞海*,一个好法子就是放手发“特许状”让民间的“商人”自己出钱去买船招人干这个事情,然后回来交税(分成)。

大航海时代开始后,远航的船要么载着香料丝绸要么直接运载大量的金银财宝,这么干的赚头可就大了。于是一时间欧洲各国这个做法就成了时尚。当然了,英国身居岛国航海方面有不少得天独厚的优势,不过要说在航海问题上还真是个后来者。毕竟本国内时不时英格兰和苏格兰要打起来,那边还要针对隔壁宿敌法国。

有人,有船,没钱,怎么办?抢啊!于是英国兴致勃勃的发了一大堆的私掠船许可证,最先搞航海的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就倒了大霉了。毕竟海*力量是有限的,偏偏他们的殖民地最多,商船也就多,没可能从殖民地到本国护航全部商船。很快英国就发起来了,拿着滚滚的分成金子银子开始大造海*,一边跟西班牙和荷兰后来还有法国的海*舰队死磕,另一边到处抢殖民地去了。

本来挺好的路子,国家不花一分钱搞出来一支专门打击对手航运贸易的舰队,而且还能大发其财,可是搞着搞着就出问题了。

“私掠船”顾名思义,那些船长拿了个“特许状”就可以抢劫对手不假,可是运气不好抢不到怎么办?还有,这时候正好遇到自己国家的船更有油水,抢不抢?

毕竟“私掠船”这边自负盈亏那边还得给国家“交税”,经济压力大啊。更重要的是船员们都是被鼓动来抢劫发财的,抢不到白跑那可是有暴动风险的。就这么着,许多著名的海盗其实早前都是合法的“私掠船”船主。比如今天海盗故事里大名鼎鼎的,屠夫基德船长就是这么下海的。

著名海盗屠夫基德的下场

这位船长拿了私掠船特许状之后,运气超级不好的就是抢不到西班牙船,结果在暴动的船员威胁下抢了一条英国船,成了海盗了。后来他被英国*舰抓住,押回了利物浦然后经过审判被吊死。因为私掠船主太多跟他一样下海的,所以英国法院决定不能埋了他,而是把他的尸体涂上柏油防腐,挂在利物浦港的入口,警告那些私掠船主们做事要有原则哦……就这么着,他在那里一口气挂了几十年。

其实倒霉蛋私掠船主可不光他一个,其余的也大有人在,“黑胡子”爱德华-蒂奇,德雷克船长,摩根船长(今天有一个朗姆酒品牌就是用他命名的,味道还真不错……)等等。更麻烦的是,他们手下还很是出了几个另立门户单干的能人,什么“棉布杰克”(那个黑骷髅旗的设计者)和他的俩情人安妮·波妮和玛丽·里德什么的。

海盗生意越来越兴隆,尤其是在加勒比地区。毕竟这里距离西班牙最富庶的美洲殖民地近,经过这里的商船要么运载着从欧洲来的蜡烛、棉布呢绒,要么运载从美洲搜刮的金银和当地特产的蔗糖朗姆酒(这些在当时的欧洲都很贵!),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有向风群岛和背风群岛等无数的岛子便于藏身,而且这些岛子把海域分割的很破碎,商船怎么都绕不开。所以这里成了海盗天堂不是偶然的。

他们玩的high,最后干脆趁着西班牙和法国跟英国争夺巴哈马群岛的机会,打跑了兵力空虚的拿骚总督,搞起来一个“海盗共和国”。

其实撑起来这个“海盗共和国”的主力还就是“私掠船”们,当然他们在这里跟海盗不但相安无事,还都是好兄弟。也不奇怪——海盗是亡命徒,私掠船也需要为了发财可以不要命的人手;海盗抢来的东西要赶紧卖个好价码,私掠船也是;海盗们玩命挣来钱要爽一下,私掠船水手也是……其实他们就是一个圈子里的,唯一不同就是一个有执照一个没执照而已。

其实,那个执照说不好那天就弄没了,比如倒霉蛋屠夫基德船长,也有神知道他为啥自己撕了执照去找大英帝国海*死磕的,比如“黑胡子”爱德华-蒂奇。

当然也有开始没执照愣是能转正的牛人。那个摩根船长就值得说几句。

摩根老先生本来是在英*里当兵的,但是当时当兵苦啊,干的活跟海盗没啥区别可是收入比不上,而且没得爽不说还得服管受气。当他跟着部队来到牙买加的时候,正好英国人跟西班牙开打。原本牙买加岛上就聚集了大大小小的小偷、骗子、逃奴、杀人犯组成的无数团伙,这些团伙为了发财本来就兼职当海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现在英国跟西班牙人开打就绝对不会拒绝这些帮手。

一来二去的,本就不是啥安分人的摩根很快就跟这些人成了好哥们,看着当海盗的爽,就干脆当了逃兵也加入了海盗团伙。应该说他确实是个能人,很快在海盗里混的风生水起,当上船长不说还搞起来了海盗舰队,让以前单打独斗抢商船的海盗船现在成规模的去直接抢劫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

从眼前的古巴到墨西哥、巴拿马,反正哪里有钱抢哪里。西班牙人还真的拿他没辙。

牛么?还有更牛的,有一次他发够了财回去牙买加岛上的英国占领区(另一大半还在西班牙手里)时候发现亲叔叔竟然当上了加勒比英*总司令,然后他赶紧娶了自己的堂妹,就这么着他逃兵的故事一风吹了。过了两年他叔叔去世,他竟然接过了司令官头衔,官拜海*中将,掌管着一支由15艘船和多船员组成的舰队。

其实更牛之上是最牛,他这边干司令官那边继续指挥着“私掠船”去打击西班牙人,当然可能是来不及发证书的原因吧,正牌的海盗也听他的去抢西班牙人。最后圈子里干脆推举他接替以前的加勒比海盗总扛把子的交椅。

著名的船长,朗姆酒味道还不错

一边是英国海*中将司令官,一边是海盗共和国总扛把子。牛的无以复加了吧?

不过好事大了就是到头了。中将和扛把子当的太过瘾了,他决定再去抢一把听说最近很有钱的巴拿马。大旗一挥,36艘船名海盗立即响应召唤冲进了巴拿马,尽管西班牙人奋力抵抗也没挺住,最后摩根他们劫掠了万英镑。

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得了的巨款!!当时一个英国大贵族领主一年能收入英镑就算很不错了。

但是,此时英国已与西班牙签署了停战协议,摩根的行为显然等于又对西班牙开战了。所以英国*府就把他抓回了英国关起来,不过介于他在加勒比海盗中的威信,此人显然还有用。所以最后英国不但没有吊死他然后涂上柏油,反而赦免他并且封了他爵士又任命他当牙买加副总督。

因为现在加勒比是英国的天下了,英国倒是不想搞私掠船了,可是这些人去干啥?当然是都当海盗喽……这就让英国*府受不了了,于是他们开始想法子招安大海盗头子然后让他们去对付自己同行。

除了摩根船长回到加勒比老老实实一边开种植园种甘蔗和酿朗姆酒,另一边有空也去打打当年的同伙。英国*府发现这一招还真不错,就继续推广。其他一些传奇海盗人物都被招安,其中就包括“黑胡子”的师傅霍尼戈尔德船长。不过最牛的还是罗杰·伍德,他被招安后任命为拿骚的总督。他认真的把所有的海盗赶出了拿骚,重新确立了法律和社会秩序,建立议会,有条不紊的统治着这一片地区直到去世。

加勒比海盗的消失表面上可能要感谢罗杰·伍德一口气统治了这里几十年,其实深层原因是英国*府发现自己搞“私掠船”的套路经常是玩火自焚……

果不其然,英国借着克里米亚战争结束的和谈会议,在年倡导通过了《巴黎会议关于海上若干原则的宣言》宣布在国际上废除了私掠船制度。不过当时美国,西班牙等国没接招,因为他们的境遇其实跟想当年起家时候的英国差不多。

也许这就是那两位上校先生现在嘀咕这个“私掠船”制度合乎美国法律和国际法的理由吧。但是他们其实大错特错了。

尽管美国没有加入那个废除私掠船的国际公约,可其实他们也没怎么敢用这一招。毕竟在当时英法甚至西班牙在海洋上都不是好惹的。只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双方互相这么搞了几下子,联邦方面打算破坏邦联那边对英国的棉花贸易,不过这件事主要还是海*办了;邦联那边没啥海*,相对积极一些,在使坏的法国协助下搞了几条船,但是迫于外交压力法国不肯多帮忙,最后也没成啥气候。

再后来,随着国际法的发展《海牙公约》,《日内瓦公约》等等国际法体系逐渐成型,尽管没人还想得起来“私掠船”这个历史古董,但是涉及敌方海战的法规总结起来有这么几条:

一,能合法对对方商船采取行动的都得是*舰。

二,商船可以改成*舰,但是涂装和旗帜必须明确明显。

三,船长必须是*人。

没进入战争状态的时候呢?这就呵呵了,在某国领水内如果出现商船遭袭击,那么该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去管辖,如果拒绝管辖那么就要承担责任了。这个责任怎么承担,恐怕要看商船所属国想怎么干喽。理论上派*舰去帮忙管是可以的……毕竟《联合国宪章》准许国家动用武装力量进行自卫。

如果在公海上袭击呢?其实这也不复杂,交战状态下*舰还得通过登临检查然后才可以扣押没收船和货物。

非交战状态?略微复杂点。《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海盗行为,简单总结起来就是:实施海盗行为主体是私人船舶、私人飞机的船员、乘客、机组成员,以及发生叛变的*舰、*府船舶或公务飞机上的船员或机组人员;行为主观表现是为了私人目的,不是出于国家或*府指示命令;海盗行为客观表现为对另一船舶、飞机、人或财物实施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和明知是海盗船舶或飞机而自愿参加海盗活动的行为,以及对前两种行为进行教唆和故意提供便利的行为;行为对象是其他船舶或飞机及其所载的人员、财物;行为地点只限于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包括专属经济区),领海除外。

那两位上校就是想扣住第二点“行为主观表现是为了私人目的,不是出于国家或*府指示命令”,让私掠船奉有*府指令。

可是美国*府指令民间私人船只攻击中国船只?这其实就是开始了战争行为。他们喜欢就此发动中美战争,最后来一场核大战么?

美国*府不会这么傻。真的要打核大战,直接开干就得,美国在这方面不是还自信有优势么,还费力巴拉的搞啥“私掠船”啊?

这一点那两位上校也不是不清楚。

所以说到底,这么脑洞大开的主张更像是变着花样卖惨,跟国会要*费多多造船去……至于他们能大言不惭的说出来这番话,不光是觉得“自由民主”治不了自己的焦虑症,其实思想的根子在于他们老祖宗起家时候的法宝——不是自由民主哦,而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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